为我们最后的一章,我们要用福音书里面的一件事作为出发点,那件事是在十字架的影下发生的;它不只是历史性的,也是预言性的。
“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,有一个女人,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,打破玉瓶,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。…耶稣说,…我实在告诉你们,普天之下,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,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。”(可十四3,6,9。)
这样,主规定了,马利亚用至贵的香膏膏祂的故事,必须与福音同传。马利亚所作的总要伴同着主所作的。这是主自己说的,那么主在这件事上要我们明白什么呢?
我想我们都很知道马利亚膏主的故事,约翰十二章很详细告诉我们,这一件事发生在她的兄弟复活不久。我们能推想,她们的家并不是一个富有之家,她们姊妹俩必须自己操作家事,因为圣经告诉我们,在那一次的筵席上,“马大伺候。”(2,参路十40。)无疑的,她们对每一分钱都看得很紧。但是两姊妹中的一个,就是马利亚,竟然把她所珍藏的玉瓶,和值三十多两银子的真哪哒香膏,完全花费在主的身上。照人的推理,这样作实在是太过了,她给主的,过于主所当得的。因此犹大就领头,其他门徒也都附和,一致埋怨马利亚,认为这种行动是枉费的。
“有几个人心中很不喜悦,说,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?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赒济穷人;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。”(可十四4~5。)我相信主要我们最后一同来思想“枉费”这两个字所含有的意义。
什么是枉费呢?枉费的意思就是给得太多了;超过了必需的。如果一个先令就够了,而你给一镑,那就是枉费。如果二两就可以,你给了一斤,那是枉费。如果一件事三天就够把它作好,你却花了五天或一个礼拜,那是枉费。枉费的意思就是说,你为了一件太小的事,付出了太大的代价。如果一个人受了众人认为他所不配受的,那就是枉费。
但是要记得,主说,无论在什么地方传福音,也得传我们现在所说的这一件事。为什么呢?因为主要福音传到产生类似马利亚所作的事,那就是说,人应当来到祂那里,把他们自己枉费在祂的身上。这就是主所寻求的结果。
我们对于这一个枉费在主身上的问题,必须从两个角度来看:一个是犹大的角度,(约十二4~6,)一个是其他门徒的角度;(太二六8~9;)目前我们并起来看。
十二个门徒都认为那是枉费的。犹大从来没有称耶稣为“主,”对于他当然任何倒在主身上的东西都是枉费。不只香膏是枉费,甚至水也是枉费。在这里犹大代表这个世界。在世人的眼中看来,事奉主,并且为着事奉把我们自己给祂,完全是枉费。祂从来没有被世人爱过,在世人的心里,祂从未有过地位,所以不管给祂什么都是枉费。许多人这样说,“某人如果不是一个基督徒,就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相当的成功!”因为在世人的眼中,一个有相当才干,或天赋资质的人,去事奉主是一件可耻的事。他们以为这样的人去事奉主实在是太可惜了。他们说,“一个如此有用的人竟然这样枉费了!”
原谅我题起一件我自己的例子。主后一九二九年,我从上海回到我的故乡福州。有一天,我拿着一根手杖沿着街走,因为我的身体很衰弱。在街上我遇见了一个我从前在大学时候的教授。他把我带到一个茶馆,我们就一同进去,在那里坐一坐。他把我从头望到脚,又从脚望到头,然后说,“当你在大学的时候,我们都很看重你,一致认为你会有大的成就,谁能相信你今天竟是这个样子!”他用锐利的眼光望着我,向我发出这个尖刻的问题。我必须承认,我一听见他的话,我真想放声大哭一场。是的,我的事业、我的健康、我的一切都完了。现在又碰见这一位以前教我法律的教授这样问我:“你就这样一事无成,毫无进展,毫无表现的下去么?”
但是,就在那一刹那,我经历了什么叫作神荣耀的灵住在我身上。我承认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真正知道这句话的意义。当我一想到我竟然能够为着我的主,把我的生命倾倒,我的魂里就充满了荣耀。当时我的身上实在是满了圣灵的荣耀。我能仰起脸来,毫无保留的说,“主阿,我赞美你!没有一件事能比这个更美;我所拣选的道路是上好的!”对于我的教授,事奉主完全是枉费的。然而这乃是福音的目的–使我们对于主的价值能有真正的估量。
犹大觉得那样是太枉费了。“我们可以好好利用这些钱在别的地方;地上穷人很多,为什么不拿这些钱来赒济穷人,办些慈善事业,和造福穷人的社会事业,用实际的行动来帮助穷人呢?为什么把它倒在耶稣的脚上呢?”(参约十二4~6。)世人的见解总是这样。“难道你不能把你的生命利用得更有价值么?你不能作好一点的事么?你这样把自己完全给主,未免太过了!”
但是如果主是配的,怎么能说那是枉费呢?祂是配得过人这样事奉的。祂配得过我作祂的俘虏。祂配得过我只为祂活着。祂配!世人对于这件事怎么说都不要紧。主说,“由她罢,为什么难为她呢?”所以我们也不必介意。让世人随他们所喜欢的去说,我们仍然能稳妥的站在这个立场上,因为主说,“这是一件美事。”真实的工作并不是作在穷人身上的;作在主身上的才是真实的工作。一旦你的眼睛被开启,看见我们主的真价值,就再没有什么会对祂是太好的了。
关于犹大,我不愿意说得太多。让我们接着来看其他门徒的态度;因为他们的反应,对于我们的影响比犹大的更大。世人怎样说我们不大在乎,我们还能受得住;对于那些应该明白的基督徒,他们所说的,我们就非常在乎。不幸我们竟然发觉他们像犹大一样,他们不只说话,并且还很生气。圣经说,“门徒看见,就很不喜悦,说,何用这样的枉费呢?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,赒济穷人。”(太二六8~9。)
当然我们都知道,在基督徒中间有一个很普通的态度,就是尽可能用最少的代价,去换取最多的恩典。但是这样我们所注意的并不在这一点上,我们所注意的要深得多。让我这样来说明它。有没有人对你说,你这样坐着不动,不去作更多的事,岂不是枉费你的生命么?他们说,“这里有些人应当出去作这种工作或那种工作,就能有益于人群,对于社会就更有用处;他们为什么不积极一点呢?”当他们这样说的时候,他们整个的思想就是用处。他们认为一样东西,应该照着他们所领会的充分去利用。
许多人就根据这一点理由,很为一些主的仆人们着急,认为他们显然作得太少。他们以为如果他们能够打进一个地方,受到某些圈子里面更大的欢迎和重视,他们的工作就能作得更大,他们就更能被主用了。我曾说过我认识了多年的一位姊妹,在我一生中她给我的帮助最大。在我和她来往的那几年中,她实实在在是被主所使用,虽然在当时,我们有许多人还看不出来。当时我心里很急,以为主没有使用她。我不断的对自己说,“为什么她不出去领些聚会,到一些地方去作些工呢?住在这样一个小乡村里,什么事情也不发生,对于她简直是枉费!”有时我去看她的时候,我大声到几乎像喊叫那样对她说,“没有人像你那样认识主。你最能活读圣经。你看不见周围的需要么?为什么你不出去作一些事呢?你坐在这里,什么也不作,实在是枉费时间,枉费精力,枉费金钱,什么都枉费了!”
但是不,弟兄们,对于主这并不是首要的一件事。不错,祂诚然要你我被祂使用。神也禁止我有一点意思鼓励人不积极,或是称许那些面对着世界迫切的需要,仍然抱着袖手旁观的态度的人。主自己在这里也吩咐说,福音要传到普天下。但是问题是在所着重的点。现在我回头来看,才知道主实在大大的使用了那位亲爱的姊妹,藉着她对我们那一班正为着福音的工作,而受神训练的青年人讲了话。为着她我向神永远感谢不尽。
那么,秘诀是什么呢?很清楚的,当主耶稣在伯大尼称许马利亚的行动时,便立下了一个一切事奉的基础,那就是你要把你一切所有的,连你的自己,都倒给祂;如果这是祂所准许你作的一切,你作这些就够了。首要的问题并不在于“穷人”是否得了帮助。首要的问题乃在于主有没有得到满足?